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上级来文 > 正文

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25阅读:

通纪派驻第十组〔20192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属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推动各被监督单位党组(委)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第十纪检监察组决定专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请各被监督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对照工作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附件1),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排查,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存在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于320前将《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第十纪检监察组。

附件1: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

附件2: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

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2019218

附件1

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

1. 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每年不少于两次);是否及时、准确地发现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2. 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度、办法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3. 是否建立并及时修订完善严格的新闻发布和校园媒体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校园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监管有无漏洞,各类网络阵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园渗透的问题。

4. 是否按要求面向师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学校、单位的教师课堂教学、学术交流活动、中外合作办学等系列工作监管是否到位,比如是否出现对国际班的管理存在漏洞、教师在课堂中发表不正当言论等问题。

5. 对外籍学者、外籍教师、留学生、交换生等有无相关审批把关程序,是否严格管控此类人员参与的传播国外不良政治思想、西方价值观、散布反动政治言论等各类活动。

6. 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编写或使用的教材、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申报的课题等是否监管到位,比如教材中是否涉及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内容等;对各类社科研究项目、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的管理是否健全规范、有无漏洞。

7. 对各类文化场馆和文化活动的管理是否有效,学校组织或师生参与的重大题材、革命题材等文艺作品创作是否建立规范的审批程序;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有无漏洞,比如是否出现利用学生社团活动传播错误思想的情况等。

8. 是否全面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学生的宗教信仰情况;针对宗教和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校园传教、错误思想传播的防范机制是否健全,对境外非法宗教、邪教和极端思想渗透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比如单位内是否有师生员工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是否及时了解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等。

9. 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学校、单位的党员干部、普通教职工和学生是否存在传播错误言论、政治谣言的问题,针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和教育转化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比如是否及时建立并更新重点人员名册和台账、是否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参与的敏感活动等。

10. 对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研判应对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相应的追责问责机制。



附件2

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序号

存在的风险

已排查出的问题

具体防控措施













































报说明:1. 各被监督单位对照《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如实填报本单位存在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问题并提出风险防控和化解问题的具体措施;

2. 排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风险,序号参照附件1

3. 风险表现需详细具体,必要时可举例说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