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文件
通办发〔2018〕38号
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主体责任”
季度专项督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南通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主体责任”季度专项督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南通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
“两个主体责任”季度专项督查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为加快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于每季度的倒数第二周进行,具体安排由各督查组提出方案,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市纪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开展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
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情况。
4.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5.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完善监督体系情况。
6.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组织工作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2.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包括执行编制、职数、标准、条件、程序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情况。
3.深入贯彻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等方面情况。
4.全面开展以提升组织力、提高基层党建质量为内容的“双提行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情况。
5.推动精准引才,优化人才生态,促进人才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推动政策创新、加强招才引智、搭建高端平台、实施重点工程等情况。
6.开展“四有四新”主题活动,扎实推进组织工作重点创新项目情况。
(三)宣传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员冬训工作等情况。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舆情交办督办机制等情况。
3.做好新闻舆论工作,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融媒体建设等情况。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情况。
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创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等情况。
6.开展“解放思想、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情况。
(四)市级机关党建工作
1.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情况。
2.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3.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党员汇报、谈心谈话制度情况。
4.各部门(单位)党组织按照程序进行换届、发展党员、收缴管理使用党费等情况。
5.各部门(单位)对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存在问题的整改以及其它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6.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作用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和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季度对县(市)区督查全覆盖,前三季度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督查全覆盖(每季度35家左右),第四季度对发现问题较多、较突出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回头看”。
五、督促整改
1.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在每次督查工作完成后,向被督查县(市)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反馈督查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2.市分管、联系领导督促检查。各督查组将每季度督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分管或联系该县(市)区或单位的市党员领导。市党员领导要督促整改落实。
3.市委常委会听取督查情况报告。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督查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4.季度谈话。市委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各县(市)区党建工作汇报,对督查梳理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提要求。
六、督查要求
1.严明督查职责。各督查组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确督查内容,把准关键环节,依照规定程序开展督查。
2.严实督查作风。坚持严谨细致、高效精简,一个标准到底,确保督查结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肃督查纪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保证清正廉洁,确保督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七、组织领导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主体责任”季度专项督查工作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4个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一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各抽调1~2名熟悉工作的同志参加。